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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

发布时间:2019-05-21 11:45:12  浏览量:

碰瓷,原属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各种花式碰瓷层出不穷,作案手法具体是如何操作的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举出了以下案例: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1)

 

翻滚姿势十分优美,就是时间没把握好,起跳太早,显得有点假。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2)

 

这位小伙应该比较有野心,连警车也敢撞。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3)

 

行过路过不放过。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4)

 

以上均为骨骼清奇的碰瓷手法,且正好被记录了下来,所以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对于遇到那些没有切实证据、操作熟练的经验老手,也是令司机们百口莫辩,烦恼不已。

 

交通事故律师表示,近几年来,碰瓷已经成功取代违反交通规则被扣分、找不到地方停车、查酒驾等行为,成为司机们开车上路最怕遇到的事。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5)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司机也不是神,有时候刹不住车,一不小心弄假成真,使得碰瓷者“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案例也有不少。


最为常见的碰瓷手法称为“人肉碰瓷”,这种碰瓷手法一般是碰瓷者躲在马路边上,看到有车经过就冲上去倒在车前,一般会选择开得比较慢或者刚刚起步的车。同样这种手法也是最危险的手法,稍有不慎,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价。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6)

 

◆2014年,网上曾热传一段来自英国视频网站的名为“碰瓷男惨遭女司机径直碾轧”的视频。当年7月17日21时左右,一名女司机驾车从旁边的道路开车出来,在十字路口停下左右张望。此时一名男子走到女司机的车前方,举起右手,随后整个身体不自然地歪倒在车前。而这位女司机似乎并没有意识到,直接发动汽车轧上了这名男子,尽管中途有停顿,但接着后轮也压了上去,致使该碰瓷男子当场死亡。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7)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8)

 

◆2015年5月4日,在广西防城港市西湾大道十字路口处,一名男子在车道上逗留徘徊,任其他车辆来往都不避让。大约几分钟后,男子起身又往前走了走,但是又停了下来,观望四周,站在路中间玩手机。当一辆红色的小轿车开到他身边时,他突然飞奔上去,当即被撞飞,倒地不起,手中的手机也飞到了一边。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9)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10)

 

◆2015年5月1日晚,安徽省滁州市的两男一女先后穿过西涧路城西水库路段,并在路边嬉戏打闹,当一辆沿着西涧路由南向北行驶的皖M牌照轿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嬉闹中的女子竟然毫无征兆地冲向轿车,并夸张地趴在轿车车头。虽然车内司机将她拉开并驾车离开了现场,然而这名女子并没有离开现场的意思,继续站在马路中央试图等待下一个目标。不料,两分钟后被后方另外一辆快速行使的苏A牌照轿车撞飞,并重重地摔倒在地,造成头部、腿部等多处受伤。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11)

 

◆2016年11月,有新闻报道,在山东济南,一辆公交车正在行驶的时候,一女子突然趴到马路中间要碰瓷。公交司机及时刹车避免事故发生。在第一次失败后女子竟蹲到一辆大货车车下想再次碰瓷,司机直接将其碾压。

碰瓷之所以如此猖獗,主要原因还是作案成本低廉,操作手法简单,回报率高,加上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纵然如此,如果这种把戏被拆穿,是一分钱都不会得到的,而且一不小心还要搭上性命,这笔买卖,实在是不划算。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12)

 

目前,相关部门对于“碰瓷”案件的定性还存在争论,在实际处理当中,根据相关法律,“碰瓷”案件可能触犯的法律有以下四种:

 

1. 诈骗罪

由于行为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不会明示自己的主观目的,会对事实真相加以隐瞒从而骗取对方“自愿”交付赔偿款,因此“碰瓷”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 敲诈勒索罪

如果“碰瓷”行为被人看穿,“碰瓷”人通过威胁或者要挟方法,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没有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被害人是否交付财物仍有选择的意志自由的,一般则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3. 抢劫罪

“碰瓷”行为人以暴力或胁迫方式,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甚至直接从被害人处强取一定数额的财物的,则成立抢劫罪。

 

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碰瓷”行为人采取故意加速直行碰撞他人正在变道行驶的车辆等行为,可能造成对方车辆因突然受到撞击或紧急避让而让车辆失去控制,进而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以及不特定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遭受损失,行为人对此手段的危险性认识或应认识,但仍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的,甚至不只一次实施此类行为的,其主观心理已经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种定性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已经越来越多。

 

碰瓷者真被撞死,车主竟然······(图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在经过行人较多的路段,看到有行人经过时,车主及时减速但还是不小心撞到了行人,那车主只需要承担10%的次要责任。

 

那么,车主不小心撞死碰瓷者,到底要不要担责呢?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对此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以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还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汽车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正常驾驶,行人故意故意撞上行驶的车子,驾驶者来不及反应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碰瓷者付全责。如果碰瓷者被撞导致死亡,这笔钱将从死者遗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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